经营管理
新泰能源公司黄陵发电厂积极申请首次退税工作
发布时间:2022-04-07     浏览量:2449   分享到:
2021年底,黄陵发电厂与黄陵二号煤矿就自2020年7月瓦斯发电厂并网调式运行至2021年12月发电量进行了结算,并根据发票数额向税务局缴纳了相应税款。
根据国家财税【2015】78号文件要求,黄陵瓦斯发电厂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,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。
目前,黄陵发电厂已根据延安市税务部门要求,通过黄陵县店头镇税务局完成了前期的的资料信息上报。目前正积极联系黄陵县税务局,结合当地政策要求,进行相关退税资料的准备。
黄陵发电厂属于首次申请退税,相关要求须一一落实到位。该厂严格按照属地政策要求,保证黄陵瓦斯电厂首次退税及时、顺利完成,更好的助力企业发展。(新泰能源公司 李洋)